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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矿山供配电通用规范》等3个国家规范征求意见!

近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《矿山供配电通用规范》《煤炭工业矿区辅助设施项目规范》《煤炭工业矿井工程项目规范》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9日。


点击下方蓝色标题了解标准详情。


《矿山供配电通用规范》

为在矿山供配电工程设计、施工及验收、运行及维护过程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、生态环境安全、低碳节能,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,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规范。


本规范适用于除石油矿山和铀矿山外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的各类矿山供配电工程。


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
1.电子邮箱:yesixin@sina.com。

2.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;邮政编码:100120。


《煤炭工业矿区辅助设施项目规范》

为在煤炭矿区辅助设施建设和运行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、工程质量安全、生态环境安全、公众利益和公共利益,以及促进能源节约利用、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,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规范。


煤炭矿区辅助设施的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验收和运行必须遵守本规范。


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
1.电子邮箱:443828120@qq.com。

2.通信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20号;邮政编码:210031。


《煤炭工业矿井工程项目规范》

为在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及闭坑过程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、工程质量安全、生态环境安全、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,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、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管理需要,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规范。


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技术改造、资源整合等矿井的咨询、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试运行和闭坑必须遵守本规范。


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
1.电子邮箱:330969053@qq.com。

2.通信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20号;邮政编码:210031。



来源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

编辑:姜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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